章节目录 11、镜中孽缘(1 / 1)

作品:《我在诏狱看大门

“朕看过下面递上来的折子。”北京城地界发生了这种案情,做皇帝的就算不过问,也是知道基本的情况的。“朕记得,这个案子三天之内就告破了。”朱见深笑道。虽然是一个案件,但涉及到了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和顺天府两个衙门。那个锦衣卫那边,袁彬递上的奏折里,对主导办案的杨休羡和万达二人,尤其是万达,那那是好一顿的赞扬,说的他仿佛是包青天再世一般。对比之下,顺天府尹那边上的奏折就显的寡淡多了。只是简单陈述了一下案情而已。两个奏折同一天呈上来,朱见深同时看了之后,将他们放在一起一对比,就看出了京中大臣们对于万达,和对万达身后所谓“势力”的态度了。袁彬已经接受了万达被嵌入北镇抚司,并且参与办案的事实。这位前朝老臣,还身段柔软地向皇帝推荐了那个叫做杨休羡的年轻试千户。言语中多次提及万千户对杨千户也是非常欣赏的。顺天府则公事公办,甚至可能对于外戚势力的加入有些不屑。不过也不会特意显露,干脆轻轻带过。这就是他想要的结果。年轻的皇帝很满意。望向他小郎舅的眼光愈发和蔼。“真的么?弟弟真是能干。”万贞儿听说了,也是与有荣焉,欢喜得不行。“哪里哪里,我只是坐在窗边,看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所以得到了些启发。”万达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耳朵尖都红了。那天他在那个位子上,看到了一个佳人。一位身着粉色衣服,二八出头的俏佳人,出现在斜对街下方的一扇小窗的菱花镜里。万达大大的眼睛和俏佳人秀丽的眉眼,在镜子中交汇。下一刻,菱花镜被人罩上了一块红布,一只带着银色手环的素手探出,将撑着窗户的竹竿收回了屋内,窗户被彻底关上。万达举起筷子,微微一笑。好一个不下绣楼的小姐,好一个连临街的窗户都不会随便打开的严谨闺风。回北镇抚司衙门的路上,别人锦衣卫们要么骑马,要么步行,各个都是猿背蜂腰,气势凛然。只有万达,既没穿制服,也没佩刀,坐在小毛驴的背上,慢悠悠地跟着前面的队伍走。面无表情的高会一手牵着驴。“高会,我给你唱首歌!”万达清了清喉咙,“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都不骑……”“嗓音”之优美,让四周的同僚们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大人歇歇吧,太难听了。”“真是不懂欣赏。”杨休羡坐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上,和邓翔并辔而行。日上正中,他回头看了看跟在后头的万达,觉得他现在又不像猫了。像个成婚不久,骑驴回娘家的乡下小媳妇。就是前面牵驴的高会有点碍眼。“万千户,可是不会骑马?”杨休羡起了逗弄的心思,驱马转身来到他的身侧。“我可是从小在霸州军营里长大的,你说我会不会骑马。”万达抬起头,迎着阳光说道。秋天的阳光照在他白净的脸上,从杨休羡的角度看过去,都能看到少年人脸上绒绒的白毛。果然还是像猫的,脸上肉嘟嘟的,像只大橘猫。杨休羡家里就有一只大橘猫,叫做“金丝虎”。又肥又大,虎头虎脑,平日里最得他的喜爱,喂得鱼儿都比别的猫要多些。“那怎么大人不骑马呢?”以新乐伯府的财力,养个八、九匹马都不在话下吧。据说宫里的那位娘娘就喜欢骑马。皇城的西北角有内校场,东北角有御马监和毗邻的里草栏厂,娘娘时不时会带上宫女们策马奔腾。倒是皇帝陛下,因为自小身体不好,对于习武一事无甚兴趣,反而更加喜欢书画弹琴。“杨千户,你骑过驴么?”万达说着,俯身摸了摸小黑驴的脖子,后者温驯地摇了摇脑袋。“啊?”杨休羡一时语塞。“这……倒是不曾骑过。”他家是世袭锦衣卫,从小跟着叔父在校场习武,几乎是刚学会走路就学会了骑马,何曾骑过驴子。正确地说,杨家根本没有驴子!“我骑驴,是因为骑驴很舒服。”万达一本正经地答道,“这跟我会不会骑马是两件事。你不能因为我骑驴,就觉得我显然不会骑马。”杨休羡挑起一侧的眉毛,觉得他话里有话。“所以,不下楼和与世隔绝,是两码事。你明白么?”————————————————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审案子的万达,在众人的簇拥下走进审讯厅,看到的就是非常愁云惨淡的一幕。京城里的人谁不知道,进了北镇抚司衙门就等于进了鬼门关。别管你是穷是富,是高官还是富商,锦衣卫的一套大刑走下来,首先去掉半条命。剩下的半条命,根据能够吐出多少有用的情报,以及家中能付得起多少赎金来判断。因此这些跪在堂下等着问话的人,无不哭丧着一张脸,胆子小的甚至已经忍不住哭了出来。在场所有人官员中,万达的职位最高,自然坐在主审管的座位上。杨休羡和邓翔分别坐在左右两侧。万达在进门之前,就跟两人打了招呼。一会儿不管在堂上发生什么,他们都别管他,让他发挥发挥。正中了杨休羡的下怀。来之前,袁大人就已经私下里对他吩咐过,万达想怎么审就怎么审,由着他去。如今虽然堂上只有他们三个主审官,但是这审讯厅外头,乃至皇城的里头,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都在盯着,想看这案子在万达的手上该怎么了结。为了防止互相串供,之前校尉和典吏们已经单独对他们所有人都做了一次审讯。万达一边听着堂下人的供词,一边翻看着先前的记录。这里所有的人都表示当晚没有见过那个死去的“癞子头”。除了门口的两个打手是江湖人士出身,之前在街巷中见过那个无赖,听过他的名头外。其余的客人都压根不认识这人。万达看着下面这些高矮胖瘦不等的男人们,将其中老的,丑的,还有年纪特别小的都让校尉带了出去,只留下三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子,各个相貌清秀,举止风流。“帅哥,咱们见过。”万达走到其中长得最为英俊的男子前,眯着眼睛笑道。杨休羡只觉得太阳穴一跳。“‘帅哥’……是何意?”这年轻的公子不解地看着万达,表示他完全没有印象。“五天前,临水居的茅厕发生了一个案子,你当时也在楼上吃饭……就在三楼。那天你手里握着一杆笛子……啊,就是这杆!”当天万达坐在茶摊上的时候,朝楼上瞄过一眼。当时这个公子趴在三楼的栏杆边,也好奇地往下看热闹,正好被万达看到。基于他是一个基佬,对于长得好看的小哥哥都会略微上心一点,所以对他有点印象。根据记录,这位姓郑的公子,自从两个月前开始,基本上隔三差五就要上临水居消费。并且包下了三楼临湖最好的那张桌子,每次都会从中午一直喝到晚上。什刹海的景色再美,同一个角度三个月看下来,不烦死也要腻死了。偏偏这位公子乐此不疲。最关键的是,他是个来京应考的举子。眼看明年三月就要大比了,如今都将近十一月,他非但不找个地方发奋读书,还天天泡在酒楼里,那就很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