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 北马啸剑风(1 / 1)

作品:《劫道行

行六百里,一路之上杨亥民早就做好遇袭的准备,却不想这一路平平安安的,但杨亥民却感觉头顶就像悬了把刀,时刻都要落下的感觉。相比之下杨亥民倒更想两门与王氏干脆一些,这柄刀子要下不下的样子,实在是令人睡觉都难以睡得安稳。

在东海,曾经有无数人效仿那位青衫剑,以大海之波涛砥砺体魄锻炼心境,最终才成就了那一线潮踏剑登天的功夫。而杨亥民自幼住在龙岛,这种事没少干,体魄自不消多说,但从心境上来说,看惯了潮起潮落的杨亥民先是经过龙岛诸多恶战的洗礼,再经东海中原诸多事故,就连杨亥民自己都认为自己哪里会被头顶上悬着的那把刀给吓到?

但偏偏这段日子以来寝不能寐的感觉实在是令人有些煎熬,不知为何杨亥民有种想早早解决这件事的心态,这一急,便成了这个样子。只当是心境未达的杨亥民却从没有想过,自己为何这般急,脑海中燕山黄河,执子之手的画面被他幻想过无数次,但他知道,不能过眼前这一关,什么都是妄想!

出了武帝城那六百里,如今这一脚便算是迈进北荒了。

北荒较之中原与其它几域诧异很大,除去大家说着同样的话写着同样的文字以外北荒与中原便可算作两个世界了。

虽然如今王朝作古,但它的影子还可以在北荒寻到,相对于中原的繁荣太平,北荒则显得荒蛮嗜血一些,因此北荒人在中原口中也有“北蛮子”之称,倒不是因为北荒人民荒蛮未开,作为大秦遗民北荒可谓是根正苗红,只不过比中原大上两三倍的北荒在那一位位持节令手中互相征伐,年年都有兵戈之祸,这也才使得中原人民对北荒这块地域有了偏见。

在中原,武宗林立,以三教两门为首保天下太平。

在北荒,十三位持节令各霸一方,远交近攻,奇谋诡计不胜枚举。但论两地风气的话,北荒则要尚武一些,虽民风尚武但也并非向中原那般一剑一气可啸九州。须知培养一个武学好苗子得花上无数资源与心血更别提那有限的岁月了,因此在北荒,大多青壮入了行伍只需几年时间便可培养出一批纵横沙场的将士。

但若论中原武夫与那北荒军队孰强孰弱?曾经有人试过,武夫再强但人数有限,在如流沙般的兵卒面前,总会有气竭而亡的那一刻。这个道理自先秦时期便存在着,只是到了武宗盛事之后,人们便逐渐忘了这个道理,以至于后来有人雄心勃勃想要一举荡平北荒这种早就该扫进历史垃圾堆里的这种文化时,却也落了个身死道消的下场。

至那时以后,中原便视北荒为蛮,更不屑与之交流,日久天长,两地隔阂也越来越大,几乎没有多少交流了。

这块地方叫剑州,以剑为名,自是以剑著称了,即便是放在中原那武侠文化之中,也剑州也能在剑林站得一处席位。

相对于中原剑术,剑州的剑法传自先秦,沙场之气浓烈。而沙场相较,以勇为胜!兼之北荒民风彪悍,民好斗狠,一招一式都是大开大合,横扫千军。相对于中原那种细润的剑术,如果说北荒的剑是莽夫糙汉的话,那么中原的剑便是小家碧玉了。

看着那一柄柄挂在铁匠铺最显眼位置的宽刃阔剑,杨亥民再看了看手中这柄长剑,的确是显得秀气了些。

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之上,杨亥民手中那柄长剑自是格外显眼,周围过往之人无不投以好奇的目光。

中原那些剑士一向不屑北荒剑道,当然他们也有这个自傲的资本,前有青衫剑,后有剑痴,二者皆是剑道魁秀。反观北荒这边,因为诸侯混战专心习剑之人便少了,练出本事来的则更少,但即便如此在以剑命名的剑州习剑者却仍是多如牛毛,但大家都是北荒土生土长之人,极少见到有中原剑士,所以看见那一柄秀气长剑之时自然是好奇万分了。

被人以这么稀罕的目光对待,杨亥民倒也没觉得有多么不自在,行走江湖脸皮不厚不行,要不然迟早都得被臊死。

但杨亥民若单单持着这一柄秀剑也就算了,倒也不会引起多大的轰动,但他牵着那一匹照夜玉狮子可就引起了无数人的围观了,饶是杨亥民这般刚打下的厚脸皮都有些动容了。

在北荒这个金戈铁马的时代,有三样东西最为耀眼,一为金戈,二为好马,这第三嘛便是女人了。与中原以下的女人不用,北荒的女人大约是从小受到了这彪悍的民风所熏陶,每个女人都有股子烈性。正如一位在北荒游历过的游侠儿所说,想要在北荒立足,首先你得学会如何去驯服一匹好马,这才只是立足而已,若想扎根,便得学会去驯服比野马还烈的北荒娘们了。

生于斯长于斯的北荒女子见惯了那冰天雪地和草原上的糙汉子,即便是那靠南点的大城里也没见过杨亥民这般英俊帅气的小伙子。这世上若论什么东西最细,那便比女人的心更细的玩意了,那一袭黑色皂衣镶着红丝边线都透着一股子讲究的味道,牵着的马也是草原上难得一见的神驹良品,怎么看都觉得是个金贵的公子哥儿,但更要命的是,这位公子哥儿不仅没有那种公子哥该有的纨绔气反倒看上去要温文尔雅几分,若说温文尔雅吧,南方来的那些游子她们也是见过的,可他们都没有北荒男人这种高大的身材,可如今眼前这位几乎涵盖了南北所有男人优质的特点,这可是最要命的了。

一时间许多女子簇拥在杨亥民周围,像看稀奇似的,其中更是不乏那年过四旬的大娘了。

“瞧你便不是咱们剑州的人,小哥可成亲了?”一大娘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推开身旁的几位小姑娘一把揽住杨亥民的胳膊,那粗狂的嗓音更让男人都觉得有些汗颜。

杨亥民可万万没想到,自己专心挑的几件家伙什倒把自己显摆成了香饽饽,更别提眼前这种大阵仗了,一时间手足无措。

而那大娘却自顾自道:“我家那丫头挺好的,芳龄十八,提得动那六十斤的大刀,降得了草原烈马,跟你这小子还真绝配!一瞧你后生便知道是个没主意的主儿,你也不用觉得害臊,这是就包大娘身上了”

杨亥民闻言只感眼前一阵眩晕,想动却动不得,这大娘胳膊上的腱子着实粗壮得很,若不用些力道还真的难以摆脱,但若用了力道吧,又怕伤了人家。

“老太婆不要脸!有种让你家闺女出来秀一秀呀!”一面容姣好身材有致的姑娘当场便不乐意了,叉着腰便开始骂街。

大娘闻言一把甩开杨亥民的胳膊,险些给杨亥民颠了个踉跄,一边挽着袖子一边喝到:“就你这小胳膊细腿的,哪家男人瞧得上?按在床榻上还能折腾那两下?回家找你娘多喝两口奶水吧!”

那姑娘闻言也不甘示弱道:“瞧你那磨盘大的屁股,又糙又粗,想来你闺女得更糙!人家这公子”

“人呢?”

剑州,白马城内,一袭黑衫皂衣,一匹白玉神驹,狼狈驰骋。

都说这北荒女人比男人都豪放,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床笫之事都能大大方方的拿出来说事,这要放在中原简直难以想象!

惹不起,我躲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