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无解之缘 二(1 / 1)
作品:《仲夏祈荒》“真是……让人不知所措嘛。”何弦撇撇嘴。
水龙头的水冲刷着手上的伤口,冰冷冷的感觉让疼痛感变得愈发的明显,然后变得麻木。血水由鲜红变成褐色,最后失去了颜色。伤口那些破碎的皮露出苍白的本貌。
还是有一丝不安分的血液要溜出身体,水流不留情面的带着它上了自己的顺风车,甚至都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何弦一边冲洗伤口一边试着活动指关节,刚才捶镜子这家伙不知道都不知道疼似的,等感觉到疼的时候手指几乎肿痛得没法动了,只能借着现在有点缓解试着活动。
“还好骨头没被崩裂,看来自己还是算硬骨头的嘛!嗯,一般硬骨头都是指那些活在书里面的好汉,啧啧啧……”
这家伙总是这样脱线,很多时候总是没来由的各种偷着神转折。
的确是偷着神转折,明明是个骚话王却因为闷骚性格,所以骚话和烂话都很少会直接讲出口。
洗漱一番,何弦回到卧室拉开书桌的椅子。
好吧好吧,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自己应该是穿越了。没想到啊,没想到,自己也能活成网络小说主人公一样的离奇。
但是就不能安排个好年份吗?什么春秋战国啊、大唐盛世啊、再不济也来个康熙王朝的大内总管什么的啊……
呸呸呸,还什么大内总管……大清八早的瞎想什么呢,怎么着也得是八旗大少!
好吧,冷静分析冷静分析。
五年前的话,应该是念高中,嗯高三。
该死!就不能是高一吗?
至少都没有这么多题,这么多试卷,老师们也没这么凶!
好烦!!
高三就高三,反正老子都知道后面剧本了,我都没在怕的。呃……五年不见老师们,学的东西都还给他们了吧?
这样想想,还是收回刚才的话好了……
“还剩七天?”
何弦叼着根昨晚上吃剩抹茶味的饼干棒,想起刚才那个镜子里的那个“自己”讲的话。
“好好看看日历吧,你还剩七天了。”
其实看到手机上的日期的时候他就想起了那件事,也许发生这种难以接受的事情就跟那件事有关吧?
壬桦,你现在还好吗?
何弦忍不住对着眼前的空气讲出这句话,好像那个叫壬桦的人就坐着桌子上有节律地摇晃着小腿,冲他笑弯了好看的眼眉。
朋友,你可真是个情圣!
连空气都能长成你魂牵梦绕的那个女孩的模样,高手高手感天动地!
何弦在心底不由得揶揄自己,但还是痴痴的望着眼前的空无一物。
痴痴的望着,不自觉就痴痴的想着,然后回忆的浪潮就开始翻涌起来。
本是波平浪静,起风了。
不过估摸着,这风七八级也应该是有了。
何弦小时候妈妈就跟爸爸离婚了,当时爸爸还在监狱里。妈妈觉得他以后会成为爸爸那样会做坏事的人,把他丢给乡下的爷爷奶奶。
听说她离婚不久后就找了个没见过面的叔叔结婚了。
后来爸爸回来了,去了一个很大的城市。
快念完小学爸爸回来了,在城里买了新房子带走了他。
爸爸说要带何弦去他住城市,何弦死活不同意。爸爸又说让何弦回去跟爷爷奶奶住,何弦还是死活不同意。这下爸爸生气了,但生气归生气毕竟就这么一个独儿子啊,对待何弦爸爸是真的连句重的都不忍心说。不过何弦也就小学毕业哄孩子那一套对他还是相当有用的,哄好了就又送回爷爷奶奶家念初中了。
小孙子爷爷奶奶肯定格外疼,伯伯姑姑也是格外疼。至少九年义务教育这小子活的还是挺滋润的。
中考时候这小子其他科目都是算不错的,就是英语没上过40分。没想到考试时候不知道是抄了邻座的高马尾的妹子的选择题,还是运气好到可以去买彩票。
这家伙,英语居然考了80分!
总分最后一算还考上了普高里算不错的一所,而那学校还离家就两条街。所以从高中开始何弦就开始独居了,老爸一年能回来两次也算是多了。
在高一的第一次换座他跟那个叫壬桦的女孩子做了三年同桌。
后来他和她就没有联系过。他也没有去过任何一次同学聚会,也没有回过一次母校。
高二的时候他去体检发现心跳很不正常,后面进一步检查发现是先天性心脏病。
高三的时候去检查发现是心脏衰竭。
高考前一个月,他逼问医生他还能活多久,医生告诉他差不多也就这个月过完。
高考完他念了一年的专科学院,便休学被发现自己有心脏病的老爸抓去治病了。
调养了差不多一年,他去办理了退学手续,跑去老爸旁边帮忙打理家里的生意,天天上班下班,一做就是四年。
这样一捋果然是跟那件事有关——五年前的下个月何弦应该举行自己的葬礼了。
想着想着,这家伙又开始吐槽了。
上次自己没死掉,应该是黑白无常找错人了吧?上面领导给这两位爷这个过失翻出来,所以让自己回来走原本的那个剧情啊。
不得不说,何弦这闷骚男骚话真多,不知道还以为他老家是敦煌的[注]。
“那么……七天后……七天后我就死了哦!”何弦歪着头对桌子上的一个小摆件讲道。
他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认命了。
是啊,很快的就认命了。
可能是不知不觉就习惯认命了吧。
没穿越前他就经常这样跟这个小摆件讲话,包括后面去上班了。他上班的那个城市租的房子的房间的布局摆设跟他以前高中时候的房间的布局一模一样,不知道是习惯了还是想缅怀什么,反正光是复制房间,就花了他不少钱。
不过两个房间唯一不同就因为只是那个何弦跟他讲话的小摆件被他留着以前的城市了。
毕竟只有一个,它出现在这里就不会出现在那里。
他拿起摆件看了看底部的字迹,不由笑了起来,她平时在纸上写出来很好看的字迹,在这东西上,真难看!哈哈。
哦,对了,上学上学!
差点都给忘了,自己还要上课……
路过楼下的花店,何弦熟稔的跟人家老板打招呼。
好像…那天也这儿买过一束花吧?
奇怪,为什么会想要去买花?
总不能是因为“爱花的男人都运气都不好太差”吧?那西门庆还头上插朵花,去跟潘金莲做羞羞的事呢,还不是被武二给宰了。
“老板,帮我把这几只玫瑰包起来。”
“谢谢惠顾。”
想起来了!
买花的理由是某个天天被读者威胁寄刀片的畅销书作家的一本书里写过一段话:
“如果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就玫瑰吧,深红色的,没有女孩会真的不喜欢玫瑰花。”[注]
“麻袋的,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