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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给前夫的植物人爹爹冲喜

松枝和桃枝皆是噗嗤一笑,桃枝带笑说:“小姐,您别说笑了,说是姐妹,可二太太和二老爷何曾把她当成亲生女儿?外人何曾知道有她存在?谁提起咱们侯府,谈论的不都是您这位才貌双全的小姐呀!”

宋朝颜心中痛快一些,苍白的面色在胭脂的修饰下,有了红润。

松枝见她终于有了笑意,又说:“即便容貌有几分相似,那位跟您也是不能比的,我不说别的,就您这模样身段,京城贵女中有几人能比得过您?听说姑奶奶嫁的是个落魄商人,那样的家境,又远在扬州,平日缺乏管教,模样气度都和您不能比,我看呀,该担心的不是您,而是她,只怕她见到您这位美若天仙的人儿后,会羞得没脸见人的。”

宋朝颜轻笑,心中已然满意的不行,她还记得幼时母亲过于紧张她,冬日怕冷着,夏日怕晒着,不许她出门,有一次她站在窗口羡慕地看向外面的落雪,远远看到宋朝夕在雪里堆雪狮子,还用彩索金铃做装饰,堆得活灵活现。虽然爹娘疼爱自己,对宋朝夕一向不关心,可那一刻她满心不舒服。

宋朝夕被送走后,她总算松了口气,府里那个跟自己长得一样的人终于没有了,她再也不用担心爹娘和老太太,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到宋朝夕那了。

她早已忘了那种妒恨的感觉,却在听说宋朝夕要回来时,心绪不宁。

宋朝颜心中满意,面上却不显,“那毕竟是我姐姐,这话在我面前说说就算了,到外面胡说,小心被人拿了话柄。”

松枝笑:“我们说的都是真心话,府里的下人们都是这样想的,都说那位肯定比不过您。”

宋朝颜任她替自己打扮好,这才笑意盈盈地往前厅走。

宋家虽名义上是侯府,可老太爷已经去了,大房的大老爷宋元忠玩物丧志,撑不起门庭,二房宋朝夕的父亲宋丰茂只在朝廷领了个闲差,宋家的孙子孙女最大的不过16岁,还未成亲,在孙女未嫁,不能为娘家带来荣耀,孙子还没考取功名,未能光宗耀祖的情况下,侯府的风光也只是表面。

这一点,宋朝夕从侯府的吃穿用度上便可以看出。

她由青竹带着往前厅走去,路过仿江南风的蜿蜒长廊,走到前厅门口。

老太太正由丫鬟服侍着喝茶,本朝文人雅士都爱喝茶斗茶,这风气尤为盛行,宋朝夕这个远在扬州长大的都有喝茶的习惯,就别说京城的高门贵妇了。

“老太太,大小姐来请安了。”

宋朝夕敛袂向前,朝她微微屈膝,垂首道:“祖母万福。”

老太太抬头端详一眼,眸中闪过惊艳神色。

“你是朝夕?”蒋氏当真一愣,朝夕和朝颜是双生姐妹不假,这些年,老二家的没把这女儿放在眼里,她也只当这孙女上不了台面,再说家里的朝颜容貌掐尖,气质柔美,精通琴棋书画,已然是贵女的典范,要不是身子差,朝颜这才貌就是进宫也是使得的,她真以为宋朝夕再好也比不过自己的妹妹,谁知宋朝夕虽然长相和朝颜一样,却有种勃然的生命力,一颦一笑都透着鲜活。

而她身段也是极好,细看时眉间还有一点隐约的媚色。

若是媚过头便显得不庄重,偏偏她五官端丽,那点媚色若隐若现,反倒是点睛之笔。

“祖母,朝夕昨夜回到府中,本想连夜去看您,又怕耽误了您休息,便没有莽撞前去。”

蒋氏见她说话妥帖,心中甚是满意,“你有这心就行了,这些年在扬州散心,过的好吗?”

散心?蒋氏也有脸说她是去散心的,果然会做面上功夫。

宋朝夕笑得愉悦:“扬州风光无俩,繁华富饶,当地百姓亦十分和善,孙女过得很舒心。”

话里话外,倒真像是刚游玩归来,正向家里长辈叙述沿途看到的风景。

蒋氏看她的笑不像作假,不由出神,当初老二家的送孙女去扬州是为了让宋朝夕离得远远的,别克着家里的人,怎么看宋朝夕这表情语气,倒像是去游山玩水。

纵然八年多没见过这位孙女,蒋氏却没有太多的陌生感,毕竟这张脸她每天都能见到。

可同样一张脸,差距怎么会这么大?

说话间,二太太沈氏的声音传来:“朝颜?你怎么来了?”

“母亲,今天姐姐回来,我想来看看姐姐。”

“看她?你身体不好,要看也是她去看你。”

“母亲,姐姐刚来京城,心中定然惶恐,我这当妹妹的怎么能让姐姐一个人面对呢?我肯定要来看看她的。”

沈氏挥挥手,哪怕知道自己的话可能会被人听了去,也不当回事。

“也是,她自小顽劣,经常不懂事跟你抢东西,又在扬州待了这么多年,能有什么教养?”

蒋氏听惯了这话,以前没觉得老二家的偏袒朝颜有何不对,可今天看到堪称人间绝色的宋朝夕却莫名有种荒谬感,好像她们一直都在买椟还珠。一个被舍弃的女儿,重回侯府看到自己亲生母亲,总该有几分期盼惊喜,可宋朝夕面色平淡,无波无澜,好似沈氏在她眼中就是个无足轻重的存在,蒋氏心里的荒谬感更重了。

宋朝颜跟在沈氏边上,二人身后站了一众丫鬟嬷嬷,众星捧月一般。

晨光落在宋朝颜脸上,在她面颊上落了一层柔光,松枝和桃枝对视一眼,都觉得满意极了,小姐长相漂亮,今天必然能压大小姐一头,她们这些丫鬟也与有荣焉。

桃枝抬头看去,一眼便看到站在老太太边上的宋朝夕。

实在是太难忽视了,身穿桃红色褙子的宋朝夕,容貌明艳,笑容浅淡,明明坐在那一句话没说,却好似把这间屋子所有人都压了下去。因为气势太盛,桃枝在回神后才想起来打量对方的容貌,果真是双生子,她和宋朝颜长得一样,可宋朝夕杏眸挺鼻,红唇如樱,眸光潋滟,身段极好,而宋朝颜总是唇色惨白,满身病色,毫无活力,这样的宋朝颜在宋朝夕面前一比,瞬间就淡了。

饶是容貌一样,可不同的气质打扮,使得旁人看了宋朝夕之后,很难会把她和宋朝颜联系在一起。

好似那是对她的亵渎。

桃枝被自己的想法惊到了,宋朝颜转头时发现丫鬟神色不对,疑惑地抬头看去,这一看,她面色骤白,嘴唇紧抿,紧紧抓住松枝的手,许久未曾松开。怎么会这样呢,她看惯了自己这张脸,以为这张脸只能是苍白的虚弱的,楚楚可怜的,她也擅长用这一面去博取关注,可如今有另一张一模一样的脸,对方康健,面色红润,不需要以柔弱来吸引别人的关注,却让所有人把视线放在了她的身上。

松枝被她抓的生疼,却紧张地硬撑着。

屋里几个丫鬟低着头,大气不敢喘,原以为二小姐是漂亮的,二小姐那羸弱苍白的美放在一边也算不错,可一旦站在大气明媚的大小姐面前,瞬间寡淡的像是嚼过的面饼,不值一提。

沈氏先进屋,也看到了这位刚从扬州回来的女儿,震惊之后,便蹙眉道:“你是朝夕?”

宋朝夕敷衍地朝她行礼,“母亲万福。”

沈氏扫视了宋朝夕一眼,心里很不舒服,当年她得知自己怀了双生子,心里很是紧张,生怕生了两个男孩,被家里视为不吉,还好最后出来的是两个闺女,起初她也喜欢过宋朝夕,可因为朝颜身体不好,她月子里便为朝颜操心,而宋朝夕无病无灾,好吃好睡,被奶娘带的极好,从不要自己烦心,时间久了,沈氏心里便只有朝颜这一个闺女。

后来大师说宋朝夕克妹妹,沈氏越想越不舒服,是啊,双生姐妹,为什么偏偏你活泼健康,朝颜却身子柔弱,她愈发相信大女儿生来就是克二女儿的,便毫不犹豫把大女儿送走。

可人心就是这样奇怪,她放弃的女儿活该过得不好,活该在那偏僻地方眼巴巴等着爹娘去接,把爹娘视若神明才对,如今宋朝夕非但没有上不了台面,反而面如白玉,颜若朝华,模样身段样样出挑,硬是把众星捧月的宋朝颜压了下去,这让沈氏有种错觉,好似宋朝夕是在隔空打她的脸。

沈氏脸色不好看,语气也淡了几分:“你八字硬,克自己的妹妹,这次把你接回侯府,你该知道分寸,侍候爹娘,疼爱弟妹,万不可再像从前一样不懂事,把扬州不好的习惯带来京城,我们侯府有侯府的规矩,可不是那破落的商家户能比的。”

宋朝夕心里一哂,她可不像原身那般好欺负,原身前世回府时也曾战战兢兢,眼巴巴等着爹娘宠爱,等着他们看到自己的好,可她等来的注定是失望,彼时,沈氏也用同样的话敲打原身,原身虽然心里委屈,却不得不应承下来,然而原身的容忍并没换来母亲对自己的关注。

用一个女儿的命去换一个女儿,能做出这种事的父母,再多的孺慕之情终究只是错付。

那些不受宠的孩子,终其一生都是要失望的。

不管她怎么忍耐,沈氏最后还是会选择牺牲她去成全宋朝颜,既然如此,宋朝夕便不打算忍让,她扯着嘴角,声音浅淡:“既然母亲觉得女儿八字硬克妹妹,怕女儿把扬州不好的风气带来,不如这就送女儿回扬州,女儿也觉得自己跟这侯府八字不合。”

沈氏没想到她敢回嘴,且话语间没给自己留一点面子,说什么不适合这侯府,不就是在说自己也看不上这侯府做派吗?这家里谁不是以侯府为荣?她竟然敢瞧不起侯府?可是送她走?这自然是不可能的,宋朝夕已经及笄,这次老太太做主把人接回来,就是为了给宋朝夕做媒,为侯府的将来铺路,这时候怎么可能把人送走?

第3章

这女儿果然是来克自己的,沈氏心里一堵,气道:“你姑姑就是教你这么跟母亲说话的?”

宋朝夕笑容如常:“母亲,我自小就被送走,没有母亲教导,说话难免随性了一点,就请母亲多担待了。”

沈氏心里怄得很,偏偏宋朝夕是笑着说的,且礼仪周到,挑不出一点差错来。

“你……”她压下心里这口气,“你妹妹身体不好,这都是拜你所赐,你要记住这是你欠她的,以后在府里,凡事要让着妹妹,切勿让她生气。”

宋朝颜恢复如常,体贴地说:“母亲,姐姐刚回来,要让也是我让着姐姐才对。”

朝颜真是太善良了,沈氏正要说话,却见宋朝夕点头附和她:“看来孔融让梨的道理妹妹还是懂的,妹妹不愧是侯门贵女,侯府这些年果然没白教你,母亲要是怕我克了妹妹,就让妹妹少往我面前凑,省得被我克到了。”

宋朝颜和沈氏都是一愣,一旁的蒋氏挑着眉头,也没想到宋朝颜是这般脾性。

若这孙女性子柔弱,容易拿捏,她反而不会把人放在心上,毕竟那样的脾性就算出嫁,也很难收服夫君的心,管理好夫君的内宅。脾气大不是坏事,只是人若有脾气却没城府,也会坏事,宋朝夕显然不是没有谋划的人,这样的脾气很适合做当家主母,说不定能寻一门比料想中更好的婚事。

如此一来,宋朝夕对侯府的价值可就不一般了。

蒋氏重拾笑意,送了朝夕一根发簪做见面礼,又把背后一位年长的妇人叫出来,这是大房宋元忠的正妻蓝氏,边上穿碧色褙子跟宋朝夕年龄相仿的是蓝氏嫡女宋庭芳,宋庭芳朝宋朝夕眨眨眼,扮了个鬼脸,宋朝夕没想到她是个活泼的,便也回笑。

一旁为老太太泡茶,穿素色衣服的妇人也站起来,这是宋丰茂的姨娘谢迎秋,听闻谢氏年轻时很受宠,只是近年来不知为何,恩宠少了。

对头的对头便是友人,谢姨娘送了块玉佩做见面礼,宋朝夕对她也很是客气。

蓝氏跟沈氏虽然面上和气,可这些年,老太太偏疼宋朝颜那个病秧子,蓝氏为自己女儿庭芳不平,如今沈氏的长女回来给沈氏添不快,蓝氏乐见其成,便把手上的镯子退下,戴到宋朝夕手上,“看这模样,真是个妙人儿,都说扬州出美女,那边的水土果然养人。”

蓝氏送的镯子品相上乘,宋朝夕笑笑接过,便让丫鬟把自己准备的礼物送上来,给老太太的是自己做的填充了药材的香囊,香袋样式新颖,便是京城也难寻,里面的药材有安眠凝神的功效,很适合老人用,给蓝氏和宋庭芳几人都是扬州的胭脂水粉,女人皆爱美,扬州富庶,胭脂水粉流行的都和京城不一样,几个女眷都很欢喜。众人皆知,宋朝夕没多少银钱,这些已经是尽其所能了。

至于沈氏和宋朝颜,宋朝夕笑容明媚:“母亲,妹妹,我们都是自家人,就别见外了。”

沈氏:“……”

宋朝颜:“……”

宋朝夕全然不顾她们难看的脸色,她没有惯着别人的习惯,当母亲的当妹妹的都没有提出给她见面礼,她何必拿自己的钱去喂这两头豺狼?她没那么蠢,既然她们厚脸皮不提,她也当不知道,反正大家都是一家人嘛,一家人就该相亲相爱,计较那么多干什么。

老太太留宋朝夕说了会话,话里话外问起宋朝夕的姑母,宋朝夕有意隐瞒,只说姑父还和从前一样,做些谋生的活儿,老太太听说庶女过得不好,心情愈发畅快,留宋朝夕用了早膳。

侯府的早膳还算丰盛,几盘面点、几样小菜、几种粥,摆了满满一桌子,扬州富庶,小吃种类繁多,姑母家的几个哥哥都爱美食,家里吃的一向是极好的,宋朝夕咬了口海螺状的乳酪点心,口味如她想象的一样平平无奇,她从扬州来京城,走了月余,万万没想到,到京城最先怀念的不是别的,而是扬州皮薄肉多,吸一口就满嘴汤汁的灌汤包。

她懒懒吃了几口,老太太原以为,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见到侯府早膳的阵势,应该局促才对,可宋朝夕的视线扫过那些菜,竟像是一个都瞧不上的样子,老太太心中难免奇怪。

沈氏更是气,放这么个命硬的人在身边,也不知道对朝颜的身子有没有影响。

侯府有自己的规矩,食不言是必然的,等早膳撤了沈氏才道:“朝夕,你命硬,恐对妹妹不利,改日我找个大师替你相看相看。”

宋朝夕挑眉,作为医者她自然知道双生子一个健壮一个虚弱是正常现象,只可惜沈氏不这样想,看宋朝颜的表情,她好像也认为,她这样都是宋朝夕害的。

宋朝夕喝了漱口茶,才笑道:“母亲,我命硬可不能怪我,妹妹身子不好也不能怪我,毕竟都不是我生的呀。”

生她的不就是自己?沈氏怄得要死!这是把罪责都推倒她这个母亲身上?有这样对母亲说话的?

宋朝颜面色微变,软软道:“姐姐,我从来没有怪过你,但你万万不该跟母亲这般说话,她可是我们的母亲啊!”

屋里安静得很,众人明明都吃完了,却都假装口渴留下来喝茶,各个偷偷打量宋朝夕,明显是在等她反击。

宋朝夕有些惊讶,“妹妹,你这话倒让姐姐糊涂了,你有什么可怪我的?你自己身子不好难不成还是我的错?我不是你爹,也不是你娘,你自己在胎里抢不过别人,还能把错怪在别人身上?讹人也不是这么个讹法。”

讹人,说她讹人?宋朝颜做梦都想不到,自己长相气度不如宋朝夕就算了,嘴上也说不过对方,宋朝夕果真是没教养,这嘴也太厉害了点!村妇都说不过她吧?自诩京中贵女的宋朝颜不停劝自己别跟这种人一般见识。

看到沈氏和宋朝颜吃瘪,蓝氏重拾笑意,畅快的很。

老太太并未理会宋朝颜求救的眼神,只淡淡地挥挥手,“我乏了,你们都回去吧。”

等人走,老太太身边的管嬷嬷替老太太捶着腿问:“老夫人好像很看重大小姐。”

蒋氏也没遮掩,点头道:“倒像是个能成事的。”

“没想到大小姐在外多年,能有这番容貌气度,竟比养在府里的二小姐看着更有当家嫡母的款儿,”见蒋氏没打断,管嬷嬷才继续说,“我见老夫人很看重大小姐,却又没太出面维护,倒像是有意借二夫人的力敲打她一番。”

蒋氏自己动手点了香,用手扇了扇待香味传来,才道:“我瞧她这性子也太有主见了些,将来嫁了人只怕不好拿捏,让沈氏敲打她一番也不是坏事。当初侯府送她走,她心里定然是有怨气的,只不知这怨气对的是谁。”

“大小姐明白事理,自然怨的是二夫人,她刚回府自然有许多不适应,老太太若这时关心一二,她必然会记老太太的好。”

蒋氏笑笑,就着丫鬟送来的水沐手,擦干后才说:“你亲自替我走一趟,送些衣物和首饰给她。”

管嬷嬷笑着领命去了。

青竹为宋朝夕捏一把汗,回到院子里这颗心才彻底放下,她第一次看到有人把沈氏驳的说不出话来,就这样老太太也没恼,可见大小姐是个厉害的。宋朝颜这脾性和京城贵女不同,可在这侯府,一个不受宠的小姐,有些脾气也不是坏事吧。

她给宋朝夕端了热茶,才笑说:“小姐,二小姐今天看到您时,脸色很难看,恐怕也没想到您的样貌气度都压她一头。”

宋朝夕看向指尖丹蔻,抿唇轻笑,这一笑让人觉得春光都明媚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