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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弃妇归来(重生)

刚一上甲板,傅芷璇就看到一群乌溜溜,手执长矛,身披铠甲,面色冰冷的士兵站在那儿。

她下意识地看了苗夫人一眼,苗夫人笑盈盈地轻拍了一下她的手:“无事,这是来船上的护卫。”

用朝廷士兵做护卫!傅芷璇忍不住又瞥了苗夫人一眼,原来苗家跟朝廷的关系这么密切,难怪能独占南北航线几十年呢。

等进了船舱,傅芷璇支起窗户往外瞧,只见临近几艘船上也有士兵,只是没他们的船上多而已。

傅芷璇心里隐隐有了猜测,这次苗夫人应当是帮朝廷运送货物南下。就是不知道,朝廷花大力气送往南边的是什么。

有了这么多士兵随行,傅芷璇心里对这一趟南下的信心更足了。

但很快,她就知道自己高兴得太早了。

因为上船没多久,她就开始晕船,晕得昏天黑地,连船上常备的止晕之物对她都没丝毫的作用。

苗夫人完全没料到她晕船的症状这么严重,只能嘱咐她别出门,又拨了一个丫鬟去照顾她。

傅芷璇感觉很不好意思,自己本是来做事的,结果反倒要人伺候。这一路别说领略两岸风光了,几乎全浪费在了船里。

船行了近十日,终于在徽州渡口停了下来。

他们将在此休息一天,顺带补给一些食物。

苗夫人见傅芷璇的情况好了一些,随即叫她换了一身衣服,随她下船。

傅芷璇依言换了身深蓝色的织锦长裙,又把一头乌发高高挽起,别上一根银簪,因为气色不大好,她又在脸上涂了一些胭脂。

苗夫人一见她,拉着她的手叹道:“受苦了,你看你都瘦了一圈。”

自上船来,傅芷璇甚少进食,十日下来,本就不大的脸瘦了整整一圈,下巴尖尖的,颧骨上的肉也消失不见了,衬得一双乌溜溜的眼珠子更大,更亮,看起来倒是比实际年龄小了一些。

傅芷璇捧着脸俏皮一笑:“以前是太胖了,现在正好。”

苗夫人就欣赏傅芷璇乐观坚强这一点。听丫鬟说,她这几日吃什么都吐,只能喝点水,但从没见她抱怨过一句。

因而,苗夫人难得地对她升起了一抹同情,笑道:“走吧,随我出去办事,办完后,带你去尝尝徽州的特色小吃。”

苗夫人所谓带她去办事,其实是带她去见此地船工的扛把子——康老大。

此人皮肤黝黑,身材矮小结实,脸上的褶皱深得能夹死蚊子,睁着一对吊梢眼,眼睛里似乎带着无尽的凶光,见了苗夫人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苗夫人却待他颇为客气,随后还介绍了傅芷璇:“康老大,这是傅芷璇,你叫她阿璇就是,以后她若在外行走,还请康老大行个方便。”

傅芷璇连忙站起来福身,那康老大只是不置可否地点了下头,连礼也没回。

苗夫人似乎见惯了他这做派,没有多言,只是放了一个首饰盒子推到康老大面前:“这是燕京城今年最流行的样式,许久没见妞儿了,送给她玩玩。”

听她提起爱女,康老大紧绷的脸终于变缓和。他伸出布满老茧的手,按在精美的首饰盒上,声音又粗又沉,像刀子擦在磨刀石上:“多谢夫人。”

奇异的,傅芷璇竟平静了下来。想来,他虽面生恶相,但却有一颗质朴的爱女之心,应不是什么坏人。

知道他不喜多言,表明目的,送完东西后,苗夫人就领着傅芷璇告辞了。

出来了,两人去了一家酒楼,要了一个包间,苗夫人才细细跟傅芷璇说康老大这人:“他这人看起来又老又凶,实则不是,他比我还小好几岁。”

傅芷璇一脸惊愕,眼前的苗夫人,皮肤白皙,眼角的鱼尾纹若隐若现,浅得几乎看不出来,一双美目含光,她真心实意笑的时候,里面水光潋滟,真真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比之许多小姑娘还吸引人。

结果她却说那看起来跟老树皮一般的康老大竟比她还年轻?

看出傅芷璇的难以置信,苗夫人摇头叹道:“这康老大也是个苦命人,他出身贫寒,完全是靠拼命的方式才坐上了这符江一带船工的老大。只是还没过两天好日子,他老婆就死了,留下一个幼女,担心女儿被后妻虐待,他不肯再娶,就父女两个相依为命。”

“你别看他一脸凶相,实在是个心肠好,讲义气,重信诺,又实心眼的人,否则也不可能坐稳这一代扛把子的位置。出门在外,难免会遇上意外,只要在这符江一带,报上康老大的名号,就有人会帮你。以后你若驶船南下,路过徽州,也要来拜会他,别的不用送,你送些小姑娘喜欢的胭脂水粉首饰布料抑或是点心小吃什么的。只要妞儿高兴了,他就开心。”

傅芷璇明白苗夫人的意思,帆船在外行驶,难免遇到搁浅、翻船、逆风等意外,这时候就需要当地的船工帮忙了。苗夫人这是在给她搭建人脉兼教她做人行事。

傅芷璇非常感谢苗夫人这番倾囊相授的心:“多谢夫人栽培,阿璇定不负夫人所望。”

苗夫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不用如此认真,我教你也是为了让你帮我做事。若离了苗家,康老大这样的人你也用不上。”

话是这样说,但傅芷璇仍然很感激苗夫人。只是她心里又隐隐觉得奇怪,非亲非故的,苗夫人也未免对她太好了些。但转念一想,自己家徒四壁,娘家也是升斗小民,与苗家此前素无往来,无冤无仇,也没什么值得苗夫人惦记,索性打消了心里的怀疑。

正巧伙计把菜送了上来,苗夫人遂即开始给她介绍徽州的美食:“这是胭脂鹅脯,徽州名菜,将鹅治净,先用盐腌,然后烹制成熟,鹅肉呈红色,故曰胭脂鹅,肉嫩而丰,香而不腻,你尝尝。”

傅芷璇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尝了一口,果然如苗夫人所言,这鹅肉确实是不同于她以往吃过的,倒是蛮开胃的。

后来傅芷璇又吃了几样与京城做法完全不同的菜色,鸭油烧饼、盐酥鸡、建莲红枣汤。

这一顿饭是傅芷璇自从南下后吃得最舒心的。

用过饭,苗夫人见天色还早,遂邀傅芷璇去逛逛这边的银楼。

“南边的花样与咱们北边的不一样,你去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傅芷璇不忍拂了苗夫人的好意,便点头同意了。

两人进了酒楼旁边一座三层的银楼,这银楼叫南北斋,外表看起来颇为气派,比附近的建筑高出不少一截。

没有女人不爱俏,苗夫人一进银楼就两眼放光,拉着傅芷璇看最新的式样。傅芷璇虽也被这些漂亮的首饰吸引,无奈囊中羞涩,只得忍住了蠢蠢欲动的爪子。

最后苗夫人买了一支白玉嵌珠翠扁方、镶祖母绿双层花蝶鎏金银簪,还送了傅芷璇一支富贵花开银步摇。

两人满载而归,出门时,正巧与一对穿着棉布衣,容貌平平,有些拘谨的男女擦肩而过。

傅芷璇瞳孔骤然放大,下意识地停下脚步瞥了那男子一眼。

苗夫人已经步下石阶,回头看着傅芷璇对着一个男子的背影发呆,好奇地问了一句:“阿璇,遇到认识的人了?”

傅芷璇回过神,摇头轻笑:“不是。”

苗夫人一想也是,傅芷璇才第一次来徽州,哪有认识的人。于是笑道:“那赶紧走吧,天快黑了,咱们也该回去了。”

两人坐上马车,飞快地往河边驶去,没有看到那男子闻声忽然回头,深邃的目光专注地盯着傅芷璇的背影,直到马车消失在视野中。

第61章

回到船上, 歇下后傅芷璇辗转难眠。

她一直在想, 陆栖行不是被皇帝禁足在家面壁思过了吗?他特意乔装打扮, 南下徽州,所图为何?

只是傅芷璇平时接触的都是小人物,对朝堂上的拼杀博弈一概不知,因而想了半天也没理出个头绪。

就在她迷迷糊糊犯困时,忽然听闻门口传来一道极轻的敲门声。

傅芷璇猛然睁眼,瞌睡也被惊散了一半儿。她竖起耳朵又仔细听了听,没过多久门口又传来一道极低的敲门声。确认不是她的错觉后,傅芷璇当即掀开被子,起身披了一件外衣, 往门口走去。

这都子时二刻了, 什么人会大半夜的来敲她的门?而且还不出声。

傅芷璇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口,环视四周一眼, 弯腰捡起墙角的木桶, 拎在手边, 然后耳朵贴到门上, 还没来得及问门外之人的身份,忽然, 门外就好巧不巧地传来一道极轻又耳熟的男声:“傅芷璇,开门。”

这音量控制得恰到好处,刚好够傅芷璇听见,稍远一些就听不清了。

傅芷璇错愕地盯着黑漆漆的门板,是陆栖行, 他怎么知道自己刚才贴在门边?

在她怔愣的时候,门又被敲响,这一次的力道比先前还小一些,也是控制在她刚好能听到的范围,似乎是在提醒她。

傅芷璇回过神来,一脸惊讶地拉开门。江上远处渔船上的点点灯火飘了过来,正好让傅芷璇看清楚陆栖行脸上的不耐放,他似乎对她慢吞吞的动作很不满。

晚上的陆栖行仍旧穿着白日那一身半新不旧的棉布衣,脸上的伪装倒是洗去了,迫人的目光沿着她的脸顺势往下,最后落到她那别在腰间的木桶上,低沉的声音里似乎染上了笑意:“你就想用这个招呼我?”

傅芷璇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拿着木桶呢,赶紧讪讪地把桶放下,探头往安静的走廊里扫了一圈,瞧见没人,连忙做贼似的把陆栖行拉进了屋:“进来说,这船上很多官兵。”

轻轻合上门,傅芷璇弯腰点亮了烛火,一转身,就看到一道黑影压了下来。

她忙退后一步,拍着胸口,嗔了陆栖行一眼:“王爷,人吓人,吓死人。”

这人走路莫不是都没有声音的吗?

陆栖行黑沉沉的目光越过她的脸,落到那一对白皙小巧的耳垂上,质问道:“为何不戴本王送你的那对耳坠?”

白日里,傅芷璇戴的一对银耳坠,故而他才没把她认出来。若非临走时,那苗夫人喊了她一声,他都不知道他们已经到了徽州。

傅芷璇垂下眼睑,两排像小扇子一样的长睫毛往下垂,掩去了黑瞳的中的情绪,低眉顺眼地说:“殿下,那对珍珠耳坠太贵重了,民妇怕弄丢了,故而没戴。”

其实她压根儿就没想过戴那一对粉珍珠耳坠,当时收下也不过是不想与他们起争执罢了,因而一回去就把那对耳坠藏进了箱子里,锁了起来,不见天日。

陆栖行走近,巨大的黑影像蛰伏在暗夜中张着大嘴的猛兽,忽地压向她,给人无与伦比的压迫感。

浓烈的男性气息袭来,傅芷璇觉得不自在极了,脚步一挪,正准备往后退,忽然一只带着粗茧的大手捏住了她的下巴,逼迫她抬起头,直视着他:“是不愿还是不舍?”

傅芷璇头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盯着陆栖行的眼睛。只一瞬,她就察觉出了陆栖行的变化。若说以前的陆栖行淡漠、高高在上,眼神带着视世间万物为蝼蚁的冷漠,那现如今的他似乎整个人都鲜活了过来,漆黑的眸子里像是燃烧着一团熊熊烈火,稍有不慎就能把人吞噬殆尽。

傅芷璇心中一悸,一股陌生的恐惧袭上心头,她用力攥紧手掌,睁着眼说瞎话:“满京城的银楼都找不出个头这么大,成色这么好的粉色珍珠,民妇自是怕弄丢。”

“是吗?”陆栖行从喉头里挤出一声低笑。

也不知是嘲讽还是信了。

傅芷璇颇为忐忑不安,硬着头皮点了点头:“嗯。”粉色珍珠本就珍贵,她也不算说谎。

“本王在此,不用担心弄丢,你现在可以戴上了!”带着凉意的声音悠悠在头顶响起。

她现在上哪儿去弄这么一对珍珠耳坠来敷衍他?

傅芷璇如同在大冬天被人从头淋了一盆冰水,刺骨地寒意从头蔓向四肢百骸,她猛地抬头,正好对上陆栖行带着无尽嘲意的冰冷眸子。他的目光似乎蒙了一层寒冰,里面雾气氤氲,看不清他的真实情绪。

今天的陆栖行很不对劲儿,直觉告诉傅芷璇,她所有的谎言在他面前都无所遁形。既然避不开,她干脆地闭上了眼,一语双关地说:“王爷送的礼物太珍贵,民妇戴着不合适。”

说出这话后,傅芷璇心尖发颤,一直不敢睁眼看陆栖行。

她其实也不是毫无所觉,一个男子送一个女子珍贵首饰意味着什么,她心里非常清楚,只是惧于对方的权势,不好明着拒绝,因而他不挑明,她也乐得装糊涂。反正大家的生活没多少交集,分开了,久不见面,新颜替旧颜,他的那点想法应该很快就会消失的。再过几年,等她人老色衰了,恐怕对面相逢,他也不会多看她一眼。

却不曾想,会在南下途中再次相遇,他还一改往常温吞淡漠的态度,变得咄咄逼人,充满了攻击性。事已至此,傅芷璇没辙,只能委婉地表明自己的态度。

但想象中的盛怒并没有来临,船舱里一片安静,只听到江风浅浪拍打船舱的声音,一下一下,撞到傅芷璇的心尖上,令她备受煎熬。

不知过了多久,傅芷璇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闷的气氛,想着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索性抬起头,直直望向陆栖行。

但却没看到想象中的震怒,相反,陆栖行眸中的寒冰似是遇到了暖阳,瞬间消融,脸色虽仍不大好,但却没有刚开始那种冰冷慑人的气息。

傅芷璇松了口气的同时又倍觉不解。这人究竟怎么想的?实在太难懂了。

陆栖行看着她,微勾起唇,语气缓和了一些,但仍带着浓浓的警告意味:“这次就算了,以后不许欺骗本王,本王最厌恶说谎的女人。”

傅芷璇嘴角几不可察地撇了撇,老大,你的重点去哪儿了?傅芷璇可不相信他听不明白自己话里的深意,分明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大半夜的,与一男子争论这些实属不智。

未免触怒他,傅芷璇索性放弃了说服他的想法,委婉地下了逐客令:“王爷,时候不早了,民妇要休息了。”你也该回去了。

谁知陆栖行像是没听清她的话,径自问道:“既然你嫌那对珍珠耳坠打眼,那换一个,你喜欢什么?”

傅芷璇顿时有种鸡同鸭讲的感觉,她毫不怀疑,她若真说了,陆栖行绝对会想办法给她弄来。因而也不敢为难他,只能无奈地说:“民妇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原以为她拒绝得这么彻底了,陆栖行应该懂了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