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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万宠千娇在八零[年代]

除了鱼之外,有时还有各种从山里得来的野货,也会一并拿去卖。

陈默最近上山砍木头时,挖到不少冬笋,留了一些给媳妇和自己吃,其他的今天顺道去县里卖。

两人先去相馆拍照,给了加急钱还需要等几个小时,于是他们要在县里留一个上午。

陈默背着一大袋冬笋,跟董思思去了天海国营饭店,让她先坐着,他去找饭店经理陆和平。

饭店每天都要收购各种食物,而陈默是捕鱼好手,人又老实,交的鱼个大肥美,要是碰上饭店忙不过来,还帮忙把鱼给处理好,刀工干净利索,所以经理和厨师们都很喜欢这小伙子,优先收他卖的货。

只是今天不巧,在陈默来之前,饭店刚收了一批冬笋,陆和平见他还带了媳妇过来,更加不好意思了:“这样吧,小陈,你去隔壁石湾宾馆那儿,就说是我介绍过来交冬笋,他们会收的。”

陈默知道,平时陆和平优先收他的鱼,已经是很大的关照了,多少人想给国营饭店交鱼交菜,饭店都不收,所以他仍是很感激陆和平:“谢谢陆经理,我这就过去一趟。”

于是,董思思留在这边等陈默,陈默背着冬笋出去跑一趟。她点了两碗糖水,让服务员先上一碗,剩下一碗等陈默回来再上。

这边她正吃着,饭店外面忽然一阵纷乱的人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围了许多人。

这样会影响饭店营业,陆和平出去看了一下,没多久后一脸凝重,快步地往董思思那边走:“小陈媳妇,小陈他碰到麻烦了。”

*

与此同时,天海饭店外的马路被围得水泄不通,人群中,一辆三轮车侧翻,汽水瓶子散了一地,一名四十来岁的大叔痛苦地躺在地上,刚吐了一口血,嘴角的血迹在脸上糊开,显得触目惊心。

陈默皱着眉,半蹲在地上,伸出的双手还没收回来,僵在空中,衣袖上甚至还被大叔的血溅到。

“那躺在地上的不是李老板吗?”

“是的咧,踩三轮的时候拐弯太急,翻车咧,这小伙子好心想扶李老板,但力气太大了,把李老板捏吐血了。”

“太扯了吧,怎么可能捏吐血?别是李老板自己原来有什么毛病。”

“哎呀,这……李老板还刚开了个汽水经销部,赚了大钱,怎么就出了这事儿?”

“现在没人敢碰呐,万一有什么冬瓜豆腐,都不知道算谁的了,这小伙子,倒霉呐!”[注]

第13章

受伤的大叔疼得脸都白了,没人敢移动他,附近的巡警看到人群聚集,过来查看,发现有百姓受伤,立马打算把人抬上巡逻车送医院。

巡警简单地了解过情况,又问了陈默几句,安慰他:“小伙子,你别着急,咱们不冤枉好人,咱们先把人抬上车。”

有了巡警这句话,陈默稍稍放心,两人正要开始搬动蜷成一团的大叔,董思思刚好赶到过来——

“别动他!”

话音未落,那大叔又吐了一口鲜血,这下巡警也不敢乱动了,董思思快速走过去,半跪在地上,正要伸手去碰大叔,陈默马上握住她的手:“你别碰!”

他飞快地解释:“我来弄,我来,你别碰,不然万一他有什么事……”

董思思当即就明白了,陈默这是怕人出事了,要担责。

这木头男人平时又傻又笨,偏偏碰上跟她有关的事情,居然还能腾出个心眼来。他一脸着急,平时被她挽一下手都要脸红半天,这会儿握着她的手却很用力。

董思思感到一丝微妙在心里划过,快得连她都分辨不出是什么,可眼下容不得她分神,她拍拍陈默的手:“信我。”

陈默看着她冷静沉稳的目光,松开了手。

董思思快速地在伤者腹部摸了几下,朝巡警说:“疑似脾脏破裂,腹腔可能出血,要平稳移动,不能坐摩托车。”

她吩咐陈默:“去找个平板,要能让人躺上去的。”

陈默应了一声,马上钻出了人群,没多久就扛着一张木板过来,那是在莲香饭店员工的帮助下,把长条凳卸下凳腿后,用绳子将凳面拼成的长窄板面。

在董思思的指导下,陈默和巡警将伤员小心地平移到板面上,又用布条将人固定住。

董思思快速地环视四周,这伤情受不得颠簸,因为两人一起抬快速走的时候,步伐、身高等等不一样,容易造成二次伤害。

她犹豫了一下,看向陈默:“你一个人能扛吗?”

陈默斩钉截铁地说:“能。”

说着,他直接连板带人稳稳地顶在肩上,手臂上的肱二头肌绷紧了衣裳。

所有人都发出一阵惊叹:这力气怕不是比牛还大!

这一带是禅城的繁华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整,医院就在附近,陈默就这样一直托着木板快步走了一路,甚至有不少围观群众跟在他后面,给他加油打气。

*

巡警已经先一步开着巡逻车去医院了,等陈默将伤员送到医院时,已经有医生护士和转运床在等着,让陈默将平板慢慢放下,由医院这边接收伤员。

董思思将病情简要地复述了一下,又说:“输一升林格氏液,请马上安排做腹腔超声检查,确认体内出血情况。”

医生意外地看了她一眼,但情况紧急,没时间做其他交流,于是只朝她点点头,然后和护士们一起将伤者往里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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