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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1942

chapter.22

第二天醒来莫居凡就走了,温时宇拄着拐杖自己走进浴室洗漱,洗漱完了他便又躺回了床上。

他在等人,他也不知道是谁,反正总有人会来。

门在这时候开了,一个人放下手里的东西坐到了他的病床旁。

「醒了?」刘青砚问。

温时宇点头:「早。」

刘青砚把温时宇扶起来,让他靠着,扭开保温桶的盖子,用勺子勺了满满的一勺燕麦粥,轻轻地吹去热气伸到温时宇嘴边:「张嘴。」

「我自己来。」温时宇张开嘴,把勺子叼在嘴里,手流利地找到扣在床边的桌子,将它打上来拉到身前。刘青砚把粥放在桌子上,握着温时宇的手让他知道粥的位置。

「今天帮你唸阿加莎的《东方快车谋杀案》。」

「这书你看过没?」

刘青砚摇摇头,突然想起温时宇看不见,便赶紧说了句:「没。」

温时宇点了点头:「那好,我们打个赌吧,我们来猜兇手。猜三次,要是我最后猜对了你就得偷偷带我出去吃阳春麵,如果你猜对了那你随便提条件——开始吧。」

刘青砚翻开书,唸道:「叙利亚的冬天,清晨五点。」

刘青砚的声音哑哑的,像雪梨一咬下去一般沙润沙润的感觉,这把声音懒懒地挠了温时宇的耳膜半天。

听完整本书后温时宇小小地伸了个懒腰,他似乎感觉到了黄昏逼近的气息。

「走吗?我们去吃阳春麵。」刘青砚帮他把挽起的袖子弄下来,扣上袖扣。

「不了,」温时宇摇头,「莫居凡要来了。被他发现我吃的话会很麻烦的。」

「哦?」

「大学我那时候阑尾炎住院出去吃了一次,导致多住了几天院。那傢伙因为这个他一星期没跟我说话...看我那眼神能把我胆汁吓出来。」温时宇耸耸肩,把左腿搬下来让它垂在床边,甩得不亦乐乎。

这时门被推开了,是苏子晨,他是赶过来的,身上的西服还没有换下。他笑笑,把手里的东西摆在一边:「今天是乾蠔鸡肉粥,放了点发菜。医生说你可以补补了。」

粥是莫居凡下午回家熬的,他说温时宇喜欢吃,以后会没时间做,于是告诉了苏子晨做法:乾蠔、冬菇、鸡和发菜还有几块薑先放进沙煲里燜,并且调味料要分几次加,几次的量都不一样,燜熟后再倒进熬好的白粥里用小火慢慢地熬,说是这样蠔的腥味才不会过多的渗入到粥里去,而且食材的口感也会更好。苏子晨在一旁认认真真地听着,这是莫居凡在他印像中说过的最多的一次话。末了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本还没有拆包装的书,对苏子晨说:「你把这本书带过去,他说他想听。我今天就不去了,谢谢。你可以下班了。」他喝下一口咖啡,又埋头在桌角堆成小山的文件里工作了。

听见关门声后,莫居凡拿出手机,解锁,按下一排号码——那是温时宇的,他一直没有把温时宇的号码存到通讯录里。他记得的,一直都会记得。

他愣愣地看着那号码,直到萤幕暗下自动锁上,然后慌忙地解锁,又看了一会,手按住右下角的撤销键,把光标一个个退了回去,再按回主萤幕,将它丢进一个抽屉里锁了起来。

吃完晚饭后温时宇把刘青砚和苏子晨赶回家了,说总这么照顾以后不好收房租。其实刘青砚和苏子晨心里清楚,温时宇是不想麻烦他们,也就点点头,把该吩咐的吩咐好,然后不知道从哪找到一个按键手机,说是设好快速拨号的,把它放在温时宇触得到的地方才走。

门关上那一刻,温时宇便下了床,拄着拐一路摸到窗边站着。他把手放在冰凉的玻璃上,指尖凉凉的,眼前漆黑的一片,像是站在冰河世纪的边缘,只要推开窗子呼啸而来的猛獁象就会踏着他的身体逃过整个世纪的劫难。它们的脚边扬起滚滚冰晶。

他打了个冷颤,收回手,找到拐杖,一瘸一拐地把自己拄到了浴室,他抬头对着天花板上的浴霸,手一个一个地打开,具有巨大热量的光线便透过纱布勉勉强强地覆盖着他的眼皮然后在他的视网膜上留下一片半乾的血液的顏色。他觉得这样很好玩,开开关关了好几次,胳膊肘把水龙头的开关碰开了都不知道。

天台的风很大,一吹起来一些冰晶便会捲在风里刮到人脸上。莫居凡把手放在口袋里,坐在那时和温时宇坐过的地方,两条腿长长地垂在建筑物边缘,下面是滚滚的车流,如果他摔下去的话不摔死也会被撞死。他不怕死,他是亡命之徒。但是他怕温时宇死,他寧愿自己摔死后被无数辆车轧过他也不要温时宇死。

他喜欢温时宇?

不,他爱他。一开始就是,小时候他怕温时宇喜欢上寀妮,所以让自己喜欢寀妮然后用尽方法让寀妮和自己在一起。上大学时他怕温时宇和柏榕在一起,所以他爱上柏榕,然后和柏榕结婚。可是温时宇后来爱上了高薇,他知道了世界上也有他掌控不了的事情,于是他在温时宇23岁生日那天晚上用自己的背脊靠着他的背脊睡了一晚。他要去美国了,他怕自己会忘了温时宇的样子,于是他跑到温时宇床上,对着温时宇的睡顏,闭上眼睛把他的样子在脑子里描绘了一宿。他要结婚了,他提早三天把温时宇请了过去。

莫居凡,你爱他。

——别死活不承认,况且,这”不”和”承”之间还有一个叫做“敢”的隐藏字眼。

我说,你别死活不敢承认。

天上这时飘飘扬扬地开始下雪,落得莫居凡满身都是,他站起身,从水泥阶上跳下来拍乾净身上的雪花往楼下走去。

他想去医院,他不得不去,因为医院里有温时宇。

病房里亮着灯,莫居凡推开门,苏子晨和刘青砚不在里面,显然是被温时宇赶回家了。浴室里传来水声,潺潺地流个不停。他跑到浴室,看见温时宇僵硬地站在浴霸底下,绷带下的嘴咧开笑着,露出两排在浴霸下闪闪发亮的小白牙。

「你来啦?」他说。

「恩,」莫居凡看着他湿透的左裤腿微微皱起眉头,「你....」

「你做的粥很好吃。」温时宇打断他,在洗手池上摸到水龙头,立刻把它关上。

「出来换裤子。」

「你先去坐着,让我再站一下,腿好像麻了。」温时宇尷尬地笑笑,用拐杖敲了两下左腿。

莫居凡深深地看了温时宇一眼,快步去把轮椅推进了浴室,让温时宇坐下。温时宇的裤子被水湿得很透,裤脚滴滴答答地掉着水珠,他伏下身把温时宇裤脚的水扭乾,冰冷的裤脚让他内心一窒,然后挽起温时宇的裤脚,手指轻轻地替他按摩着小腿。

温时宇动了动,说可以了,然后自己拄着拐坐回了床上。莫居凡站起来,从衣柜里拿出一条乾净的裤子拿给温时宇。那人接过裤子,把身上的裤子脱下,折好放在一边,他的睡衣有点大,领口松松地掛在锁骨那,好看的锁骨在白色的睡衣下显出若隐若现的轮廓,他瘦了些,所以锁骨上方的凹陷十分明显。他利索地把裤子套上,一下把肌肉分佈均匀而修长的小腿遮着了。

莫居凡的内心有点躁动,他倒了一杯凉水灌下肚中,想安抚身体里那些燥热的分子,可是水的衝力让这些分子运动得更加剧烈了,它们企图衝出莫居凡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空气中自由地释放它们的热度。

「莫居凡。」温时宇叫他。声音泛起的一阵振动轻轻撞着莫居凡的耳膜,如同一剂催化剂,让分子们的反应变得愈加剧烈起来。

「不要说话。」莫居凡的声音变得沙哑起来,低低的嗓音像一把烤得灼热的沙子。他闻得见温时宇身上淡淡的来苏尔和暖暖的洗衣粉的味道,这味道上有温时宇的体温。

温时宇没有说话,就在床边坐着,窗外传来模糊的鐘声,它响了十一下,不多不少。该睡觉了,他想。他鑽到被子里,往里挪了些,想到莫居凡是肯定不会回家的,叹了口气,道:「上来吧。」

然后他听见衣物摩擦的声音,一个暖暖的身体就穿着衬衣和西裤就躺在了他的身旁,温时宇把被子给了他一些,将边角抚好,面对着莫居凡的背睡着了。呼吸抚着莫居凡的背部。

在睡梦中,他感到眼睛有点痒痒的,应该是新肉长出来了吧?

莫居凡的嘴唇离开温时宇眼睛上的绷带,缓缓地转过身去。

他的心脏有力地衝撞着他的肋骨,似乎有着什么东西在他的血肉里,蓄势待发。

他闭上眼睛:

温时宇,你总有一天会是我的。

温时宇,你一直都是我的。

温时宇的眼睛是在星期三拆的线,疤痕不会太明显,在眼皮上,浅浅地凹下一条,他眨两下眼睛,周围的一切都泛着白芒,十分刺眼。李知祐和刘青砚、苏子晨站他面前,从轮廓上隐约分辨的出来,温时宇两隻手往前挥了一会,咧起嘴笑着大声说:「我要墨镜!」

「早帮你准备好了。」刘青砚宠溺地笑笑,替温时宇戴上墨镜,顺带在他的寸头上揉了一把。

旁边的李知祐和苏子晨一阵恶寒,刘青砚也太腻歪了。

莫居凡没有来,他去中国出差了,他说要去一个星期,把苏子晨留在台湾说要他照顾温时宇。

他不是去出差的,他踏上飞机那一刻有点犹豫,他脑海里温时宇那双清明澄澈的眼睛差点就把他带下了飞机。你不能下飞机,他对自己说。然后他戴着温时宇送他的耳机和飞机一起穿过了层层云天。

刚站到机场时满眼的简字让他有点眩晕,当时还是早上,八九点鐘的光景。

他来的是张家界,而他的目的地是凤凰,那个闭塞却变得愈加商业化的湘西小城。

他是在下午三点鐘到凤凰的,那里正在下雪,雪花落得他肩头白茫茫的一片。河边有些女孩子在洗衣服,她们穿着厚厚的棉衣,手冻得通红。湿答答的衣物让他想起温时宇那天晚上的裤脚——他感冒了吗?

男人摇摇头,打算进了旅馆再说。旅馆的条件并不太好,但也算得上是舒适,米白色的枕头和被子上透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

他脱下羽绒服,仰面朝天,四肢伸展地躺在床上,帽子也还没取下来,光是愣愣地看着天花板,mp3里面的歌已经随机播放完了,耳机静静地躺在他的耳垂上。睡个觉吧,他说。然后他就真睡着了。他做了个梦,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做梦。

他梦见小时候的温时宇在他脸上啪噠亲了一口。他是小时候的莫居凡,他捂着脸问温时宇:你不咬我啦?温时宇把手里的乐高玩具拆得卡擦卡擦响。他说:你是我的,咬坏了就没得玩了。然后温时宇把他的凳子往后一扯,伴随着巨大的离心力,莫居凡就到了医院的荷花潭边。小时候的温时宇站在里面,莫居凡过去用嘴唇碰了碰他的脸,冰凉的。这算是亲我吗?温时宇问。不,其实我想咬你。莫居凡说。

你说什么?温时宇歪着脑袋问他。

我是说,我爱你。

我知道。温时宇笑笑,他在莫居凡脸上咬了一口,我希望他也能知道。他说。然后他咬上莫居凡的嘴唇,小小的牙齿,不会太疼,像脑袋枕在枕头上的力度。他在莫居凡的嘴唇那嗡嗡嗡嗡地说:莫居凡,我是你,我不是温时宇,你那么想他为什么不回去看看呢?

这时莫居凡睁开了眼睛。他发现自己的牙齿轻轻地咬着下唇。

零点整,房间里黑漆漆的一片。莫居凡摸索着去开灯,然后打开电视。电视的画质并不好,不时发出啪啪的信号不好的声音,把莫居凡搅得有点心燥。他关上电视,戴起耳机听歌,里面放的是animalinstinct,theberries唱的,温时宇喜欢的一个乐团。

他们升高中的那个暑假,温时宇拉着莫居凡听了一整个夏天的小红莓,那时候温时宇的cd架上摆的都是他们的歌,他说他喜欢gold那张专辑,animalinstinct就收录在里面,还有温时宇喜欢的newnewyork和timeistigout。莫居凡喜欢andsmellcoffee中的dyinginthesun。这有夏天的气息,像是嘴里叼着一根小麦在太阳下逝去那样——我说的是蜻蜓,太阳下的。温时宇说。那时候他听着这首歌,大大方方地躺在莫居凡的大腿上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末了他还添上一句,然后就在这首歌的循环中睡着了。短短的头发扎得莫居凡大腿痒痒。他似乎并不知道莫居凡听得懂他的话,而且也不在乎。

他们的夏天就这么留给了dolores慵懒的爱尔兰女声。

莫居凡在床上又躺了三个小时,接着取下耳机,走到浴室里去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收拾好东西拿上房卡便走了。柜檯的小女孩用蹩脚的英语问他:「不留几天吗?凤凰真的很不错呢。」

他笑,说:「家里有人在等。」

他说的是家里,家。但那个人不是于资,是温时宇。

家里是有温时宇的地方。任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