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075章军嫂的再世转圜 1(1 / 1)

作品:《最佳咸鱼翻身系统

蔺箫来到六十年代末,正是散了学校的时候,张雨冰正好二十岁,学校散了,不能考大学了,只有回家待业,在城市的青年正好是上山下乡的时代,她的高中同学,男生安平宇和她一样的结局,他们都是尖子生。

那个年代能够考上高中的,特别是重点高中,都是在班级学习特别好的学生。

小学一个班里四五十学生,最多只有二至三个能够考上初中,等到初中毕业升高中的,一百人里有十个考上重点高中的就不少了。

那个年代也不普及初中,考个初中却是不易。

大学不能考了,这个时候的学生都是迷茫的,只有在城市打零工,干点苦力活儿。

高中不好找,很快就要号召上山下乡了。

这年头工作不好找,没有转正的指标,家里姊妹多的,就务必得下乡。

张雨冰的父母生的孩子不少,张雨冰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哥哥是第一批下乡的青年,还没有返程。

张雨冰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她父母的五个孩子都是挨肩的,相差最多的只有三岁,五个孩子也就十来年生的。

大哥二十四岁,大姐二十二岁,张雨冰只比大姐小了一岁。

大哥三年前下乡到了东北农场,大姐已经定亲,就准备国庆节结婚,大姐到了可以领到结婚证的年龄。

大哥也到了结婚的年龄,还不能返城,母亲急的火上房,一的知青在农村结婚的,母亲是坚决的不同意大哥落在农村。

大姐肯定不能走,大哥一定是要回来的。

学校一散,学生正在大串联,市里也是停工停产,连临时工也是找不到。

张雨冰只有在家里呆着。

可是她没有出去,农村的农民没有出去跑的,庄稼没人管肯定不行,生产队是阻止人们出去乱跑。

安平宇是农村人,他也没有出去,就在生产队干活,等到县城的大集,他就骑了自行车驮着两大筐黄瓜到集上来卖,正好赶上张雨冰去菜市场买菜,就遇上了安平宇。

他俩不但的是一个学校的,还是一个班级的,六年的初高中当然是很熟很熟的。

这个年代的青菜是很便宜的,黄瓜最贵的才五分钱一斤,安平宇非得给张雨冰送黄瓜,张雨冰给钱他不要,张雨冰就非得给,俩人僵持了一阵子,张雨冰还是给了安平宇两毛钱。

安平宇推辞不了,只有接受了。

安平宇在卖着黄瓜,俩人就闲聊起来,谈论未来的前途,不能考大学了,县城的青年只有上班,可是现在还没有回复秩序,张雨冰只有等。

安平宇倒是有工作,生产队是不会停工的。

张雨冰却是为自己的前程发愁。

从此二人就算联系上了。

安平宇的家离着县城有三十多里地,安平宇邀请张雨冰去自己家串门。

张雨冰去了安家,俩人交往了一阵子,就5处出了感情,在学校的时候,他们高中毕业这一年俩人都是二十岁,学校是不许处对象的,这个时期结婚了就不能考大学。

现在自由了,俩人就谈起了恋爱,怎么也得处上二三年,也就到了结婚的年龄。

如果没有城乡之分,该是多么美好的姻缘,俩人都有文化,在这个年代,高中毕业就是文化最高的,大学毕业的有几人?

可是被张雨冰的母亲发现了俩人恋爱的事。

张雨冰的母亲钱桂荣本来上几辈就是县城的人,还是看不上农村人,安平宇虽然长得好,品貌一流,可是就是因为是个农村的,就遭到了张雨冰父母的坚决反对。

钱桂荣这个人非常的难缠,前世就是因为她的极力反对,张雨冰与安平宇失之交臂,二人的婚姻彻底断了个红线。

这个时代的女性,还是非常的保守的,因为婚姻与父母抗争的几乎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这个时候还是能够上的去台面的,。

姑娘家羞于为婚姻事与父母争辩。

钱桂荣还是特别厉害的茬儿,谁也争辩不过她,那个嘴是饭钢嚼铁,可以说活了死人儿,特别逆推的那种,不达到目的不依不饶。

张雨冰的嘴就像父亲,很笨的嘴,胆量比母亲小了十倍,而且女儿是母亲养大的,功劳至伟,母亲降服女儿的本事就是哭嚎养育之恩,不顺从的女儿就是忤逆不孝,拿一个孝道的大帽子扣上,哪个女儿也是不能抵挡。

本就是特别般配的一对,就因为城乡差别就棒打鸳鸯。

前世就是这一年安平宇参军走了,张雨冰却让母亲要她换回哥哥,让她去了东北农场。

大哥回来找了机修厂的工作结婚了。

钱桂荣这个人重要的是要张雨冰换回儿子,就能给儿子娶媳妇,完成终身大事。

至于张雨冰嘛!谁让她只想嫁一个农村的,就让她称心如意吧,让她落到东北农场,换回儿子,也就是这点儿作用,还能有什么用呢?

张雨冰去了农场,她下边的弟弟就不用下乡了,两个儿子留城都得让张雨冰换回来。

大的喜欢小的娇,当中间的不打腰,五个孩子,从哪头看张雨冰都是中间的,张雨冰的妹妹是最小的,就让张雨冰长期在农村,小女儿也不要下乡了,一个人救下几个,牺牲一个还是值得的。

父母都是有偏心的。天生没有父母缘儿的也是大有人在,父母喜欢嘴巧的,说话让他们愿意听,顺着他们说。

或者是哪个会踩姐妹一脚,会给父母谄媚的,专门踩踏姐妹的,惯会露尖嘴的,都是父母喜欢的。

父母可是这个世界上对自己的儿女最不讲道理的人,儿女之间的对错,父母从来就不理会,喜欢谁,喜欢听谁的话,那个儿女就是大好人,喜欢哪个儿女哪个儿女就是最好的,从来不在子女中间分是非,他们的儿女都是好的,就是喜欢和不喜欢的区别。

张雨冰虽然会读书,可是哄父母的伎俩可是技不如人,哪个在父母面前都比她会耍花活,父母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个会读书浪费家里钱的女儿,指望她考上大学挣钱孝敬父母,可是这个败家丫头却是一点儿也是指望不上了,看她是个倒霉命,就更加嫌弃她。

前世安平宇当兵走了,张雨冰就下乡到了东北农场。

到了黑龙江友谊农场,那是真的冷,南方人到了那个地方,真的很不适应,夏天倒是凉快,可是成天在地里干活,小咬儿咬得满头满脸的包,这个罪谁也受不了,可没有现在的条件,播种后打上除草剂,就不用动手了。

大夏天的遍地都是草,成天的除草,天天咬满头满脸浑身的包,真是受罪。

既然来了,干活都是有任务的,也就只有好好地干。

在冰天雪地里,道路都是厚厚的冰,南方人到了这里可是苦不堪言,一步一滑,第一年的寒冬腊月,张雨冰去挑水,就摔断了腿,落下跛足,从此就没有再与安平宇联系,二年后安平宇晋升了排级,张雨冰却成了拐子,在农场再也回不去了。

两个人虽然有情,张雨冰就不想连累安平宇了,一个瘸子如果嫁给一个军官,这个军官岂不被人笑话死,张雨冰很爱安平宇,可是她不能坑他,今生他们是有缘无分了,忍下了心痛,张雨冰就再也不跟安平宇联系。

安平宇给她写了多少信,她也没有回。几年后,他终于回了一封信,言明她已经在东北成家,孩子都有了。

从此后,她郁郁寡欢,身体孱弱,病魔缠身,没有等到高考恢复,她就香消玉殒了。

这就是前世的事儿,张雨冰不敢对抗母亲的安排,死后觉得太憋屈,得遇如愿系统,蔺箫来了,来给她改变命运,知道她死后很快就恢复了高考,今生怎么也不能走前世的老路,一定与父母周旋,不能再受重伤。

蔺箫替代她,怎么也不会在冰天雪地去挑水,一定要躲过那场灾难。

回到了张雨冰下乡这一年,临走就和安平宇见面,

张雨冰哪有蔺箫的胆儿和手段,她怎么能对付得了自己那个妈,让蔺箫对付就是轻而易举的。

这一年,安平宇秋后当兵走,蔺箫去见安平宇,钱桂荣知道了安平宇要去当兵,明明知道有文化的人当兵到了部队就是排长。这个时期的军官是最吃香的,可是钱桂荣还是看不上安平宇。

其实她就是抱着不让张雨冰和安平宇处对象,听说要张雨冰下乡去好换回来她的儿子,回家娶媳妇传宗接代。

如果张雨冰和安平宇定亲,下一个探亲假,安平宇会结婚,张雨冰就不能下乡了。

她是决定牺牲张雨冰换回三个孩子的幸福。

张雨冰又不是傻子,前世她的亲妈就是那样干的,她抗拒不了自己的妈,蔺箫一个做任务的跟这个人没有感情牵扯,她是会降服钱桂荣的。

安平宇问张雨冰,张雨冰都是蔺箫教好的,按照蔺箫的话说。

“雨冰,你会等我吗?等我提干,你妈就不会嫌弃我是农村人了。”安平宇对她们的相处非常的满意,他是认定了这个伴侣。

“我当然要等你的,等几年我都愿意。”张雨冰的回答坚定,郑重的决定。

“那就好,我们俩都等!”能等的就是福气。

如果前世她不是那场灾难,等十年也就云开见月明了。

相约等待,不能自行改变主意,就要坚定不移,刀山火海也能冲过去。

从简单的同态复仇到夏、商时期奴隶制刑罚,及至演变到封建社会的“五刑”,刑罚的变化,同当权者的统治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是集权的家长制统治,王或皇帝是国家的主宰,所谓家天下。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法律也集中体现了维护王权统治的基本指导思想。崇尚刑法,重视刑罚。使我国古代不管民事、行政、刑事的制裁,无一例外的采用刑罚的手段。

法律不但凭借严酷的刑罚手段惩办危及王权统治的政治性犯罪,同时也严厉制裁破坏国家统治、扰乱社会程序的刑事犯罪。统治者从长期的实践中体会到,既要使犯罪者受到惩罚,又能保存劳动能力,是更为有利的。所以刑制的改革,更加适应了经济基础需要,同时更好的维护其统治。

夏、商时期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同时又刚刚从原始野蛮时代演变而来,维护王权成为其首要的目的,同时人的愚昧无知又使统治者假借天意的图谋得以实现,虽然其刑罚十分的野蛮残酷,但是统治者借天的名义,成功地表明其刑罚的合理性。

秦以后到明清,中央集权的统治者更加牢固的确立,虽然各朝代执政者执政的指导思想各有不同,但是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也逐渐促进统治者对刑罚作出变革,以绞、斩死刑代替以往残酷的生命刑,以笞、杖、徒、流代替野蛮的肉刑,实质是统治者逐渐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文明程度提高的反映。

二、古代社会高度集权的家长制统治,统治者权力的无限制和无制约,当权者往往凭一己好恶行事,使刑罚形成了不稳定和不确定的特点。所以,我国古代刑罚发展变化的进程中人为的痕迹浓重。

总趋势是朝者宽缓的方向,但是其中也多有反复。我国古代社会自从有国家以来,无论是不成文立法的时代,或者是成文法时代,法律对刑罚的种类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经常有随意增加法外刑罚的情况。

武则天时,酷臣周兴、索元礼、来俊臣非法采用酷刑,摧残人犯,将人犯“禁地牢中,或盛之如瓮,以火圜灸之,兼绝其粮饷,至有抽衣絮以瞰之者。”明时,皇帝设厂卫特务机关,滥用刑罚更为严重。清律中根本没有关于文字狱的直接规定,但所有的文字狱均是按照谋反、大逆定罪,是最严重的犯罪,并且处以最严厉的刑罚。